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现将联勤保障部队2026年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主要有保管员、检修工、司机、卫生员、炊事员、文印员等专业技能四级以下文职人员岗位。
二、招考对象
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社会人员(含退役军人)。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军队文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近3年作为军队文职人员拟录用对象公示后,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
(7)被军队用人单位或者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的。
在职军队文职人员(公告发布之日)原则上不得报考。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军队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军队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在同一用人单位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军队人员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力资源、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军事设施建设等敏感岗位。
三、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明确的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条件。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标准条件。
(二)资格条件。报考专业技能四级、五级岗位,应当分别取得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工种)的中级技能、初级技能职业资格,报考普通工岗位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水平或者工作能力。具体以岗位要求为准。
(三)学历条件。应当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
(四)年龄条件。年龄大于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90年9月至2008年8月期间出生)。
(五)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规定的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检标准条件。
(六)其他条件。除上述条件外,应当符合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和职业资格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
四、招考程序
(一)公布招考信息。联勤保障部队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发布招考公告和岗位计划。
(二)报名。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提交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招考信息,可以在2026年8月22日8:00至8月26日18:00,登录军队人才网“2026年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报名系统”(报名入口),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认真选择报考单位和岗位,确认无误后申请提交报名资格条件初审。选择岗位时,请务必逐条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相应报考条件,把握不准的可咨询用人单位。因个人原因填错信息、误报岗位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2.资格条件初审。2026年8月22日8:00至28日18:00,用人单位将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一般2天左右反馈初审结果。通过资格条件初审的,不能修改报名信息或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内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2026年8月26日18:00至28日18:00期间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不能修改报名信息或者改报其他岗位,但可按要求修改完善相关证明材料后再次提交审核。截至2026年8月28日18:00,报考人员未通过资格条件初审的,不予安排参加理论考试等后续招考程序。报考不收取报名费。
(三)理论考试。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6年9月12日8:00至19日14:30,通过军队人才网打印本人准考证。理论考试于2026年9月19日下午14:30至16:30统一组织,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查且取得考试有效成绩的下列人员,享受理论考试成绩加分优待:①军队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加10分。②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退役命令时间为2025年8月至2026年8月)、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截至2026年8月),以及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加5分。③参加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门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经派出用人单位鉴定表现突出的,加5分。其中,属于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的,加15分;属于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加10分。报考人员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规定加分情形的,考试成绩加分分数不累计,按照最高情形确定。
(四)技能考核。联勤保障部队按照岗位计划明确的入围比例,根据理论考试成绩(含优待加分)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并在军队人才网公布。12月上旬前,统一组织入围人员技能考核,采取现场答辩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专业水平和操作技能。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和程序办法,以用人单位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通知为准。
(五)体检。对技能考核合格人员,用人单位按照军队有关规定组织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军队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3日内,通过用人单位向承检医疗机构申请一次复检。其中,对于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承检医院不予复查,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符合规定需要复检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确定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120%的比例,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理论考试成绩占40%,技能考核成绩占60%,总成绩可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排名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中,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技能考核成绩、理论考试成绩确定排名。